如果严重残疾人在 KSchG 规定的等待期内被解雇,则没有预防程序
2025 年 4 月 3 日,联邦劳工法院(BAG)做出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(第 2 AZR 178/24 号案件):在《解雇保护法》(KSchG)尚未适用的 6 个月等待期内,如果严重残疾员工被普通解雇,则没有义务根据《德国民法典》第 167 (1) 条第 IX 款执行预防程序。判决的主要内容 无义务
2025 年 4 月 3 日,联邦劳工法院(BAG)做出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(第 2 AZR 178/24 号案件):在《解雇保护法》(KSchG)尚未适用的 6 个月等待期内,如果严重残疾员工被普通解雇,则没有义务根据《德国民法典》第 167 (1) 条第 IX 款执行预防程序。判决的主要内容 无义务